关于加强校园车辆管理的通知
为加强校园车辆管理,维护良好的校园交通秩序,喜迎60周年校庆,现将校园车辆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出入校园的学校公用车辆、职工车辆及校内家属区私人车辆应将车辆通行证摆放在前风挡醒目位置,便于保安的检查。
2、进入校园的车辆应按指定的位置停车,夜间停放在校园内的车辆应将车辆通行证前风挡明显的位置,便于检查,否则,将张贴禁停告示。
3、外来办事及送货车辆一律实行押证换证制度,不予办理车辆通行证。
4、阳光餐厅办理婚宴的车辆禁止进入校园,车辆停放在58中门前一线。
5、召开会议的车辆由接待部门事先与保卫处治安科联系(电话:88028280),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6、之前办理的蓝色车辆通行证自9月24日作废,望广大教职工、家属区业主周知并相互转告,多谢合作!
保 卫 处
201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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