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我校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4月5日放假,4月7日(星期一)补休,共3天。其他教学等事宜由相关部门另行通知。
节假日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做好值班值宿和安全防火、防盗工作;保卫部门和更值人员要加强校园安全巡视。如有突发事件,请第一时间与当日值班领导及相关部门联系,按规定及时汇报及妥善处理,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各项安全稳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