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和省委组织部的批复意见,经学校党委全委会议研究决定,将于2016年4月下旬召开中国共产党黑龙江工程学院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大会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总结学校第一次党代会以来的各项工作,分析研判当前发展形势,确立学校今后一个时期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选举中国共产党黑龙江工程学院第二届委员会和中国共产党黑龙江工程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动员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团结带领广大师生员工同心同德,开拓进取,为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代表的产生
(一)代表条件
中国共产党黑龙江工程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能够较好地体现党员先进性要求。一般应具备的条件是: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讲政治、守规矩,在关键时刻和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是非分明;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较强的议事能力;在乐动网页版登录入口、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工作中创先争优,在建设应用型大学进程中成绩突出;公道正派、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受到群众的拥护;按党性原则办事,严守党的纪律,能够如实反映本选举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具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
(二)我校现有正式党员1746名,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学校的实际情况,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确定为190名,占正式党员的11%。
根据学校党员的分布和代表应具有广泛性的原则,代表的指导性比例为:领导干部代表不超过50%,教师(含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代表不少于40%,工人、学生和离退休党员代表10%左右。代表中女代表、少数民族代表要有一定的比例。代表名额的分配,拟参照上述各方面比例要求,按各二级党组织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视代表的选举情况,考虑列席代表若干名。
(三)代表的选举
代表的选举以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进行。
1.各选举单位根据学校党委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有关要求,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按照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方式,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充分酝酿协商的办法,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
2.各选举单位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从候选人推荐名单中,按照多于代表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比例,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充分酝酿协商的办法,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与学校党委组织部沟通;
3.选举单位根据学校党委提出的代表构成比例的要求,按多于代表百分之二十以上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写出考核材料,填报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登记表;
4.选举单位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学校党委审查;
5.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进行选举。选出的代表,上报学校党委审批。
三、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的酝酿
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两委委员”候选人的提名必须贯彻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和结构合理的要求。
(一)委员条件
党委委员应具备党章规定的党员干部的基本条件。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有议事能力,坚持原则,工作负责,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密切联系群众。党委委员应分别从学校领导班子中的党员干部和机关党群部门、行政部门、基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中产生,还应有师生员工党员代表。
纪委委员应具备党章规定的党员干部的基本条件。党性强,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办事公道,刚直不阿,敢于向不良现象作斗争,有一定的政策水平。纪委委员候选人应从纪检监察、审计、学校机关、基层院(系、部)领导干部及党员教职工中推荐、提名。除纪委书记外,“两委”委员候选人原则上不交叉。
(二)委员名额
按照省委组织部的意见,中共黑龙江工程学院第二届委员会委员名额为23人,按多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委员候选人为28人;常委名额为11人,按多于常委名额1人的差额,常委候选人为12人。第二届委员会设书记1人,副书记3人(含校长兼党委副书记)。
中共黑龙江工程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名额为7人,按多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候选人为9人,纪律检查委员会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
(三)“两委”委员候选人、党委常委候选人酝酿产生的办法
推荐“两委”委员候选人,以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进行。
1.各推举单位按照“两委”委员候选人的名额数、条件和构成原则,在全体党员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其中党委委员候选人最多提名28人,纪委委员候选人最多提名9人。
2.在建议人选的基础上,党委广泛听取意见,研究确定“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并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
3.党委常委会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两委”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省委组织部审查;预备人选将在党代会期间由党员代表大会实行差额预选,产生正式候选人,然后提交中共黑龙江工程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等额选举产生。
党委常委候选人预备人选,由学校党委从第二届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中提出,报省委审批。然后提交中共黑龙江工程学院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差额选举产生。
党委常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出后,要经上级党委派人考察后确定。
四、几点要求
(一)召开学校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是全校党员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认真做好代表的选举和两个委员会委员的推举工作。在工作中要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愿。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凡在选举代表或推选委员中不符合规定程序的,党委将责成原单位重新选举或推举。
(三)代表的选举和“两委”委员候选人的推举工作从通知下发之日起进行。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附: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第二次党代会代表名额分配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教职工党员
|
学生
党员
|
党员
总数
|
代表数
|
备注
|
|
|
1
|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分党委
|
77
|
227
|
304
|
17
|
增2人,含学生2人
|
|
2
|
测绘工程学院分党委
|
32
|
69
|
101
|
7
|
增1人,含学生1人
|
|
3
|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分党委
|
53
|
111
|
164
|
12
|
增1人,含学生1人
|
|
4
|
机电工程学院分党委
|
47
|
95
|
142
|
10
|
增1人,含学生1人
|
|
5
|
经济管理学院分党委
|
39
|
127
|
166
|
9
|
增1人,含学生1人
|
|
6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党总支
|
44
|
35
|
79
|
9
|
|
|
7
|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党总支
|
46
|
49
|
95
|
10
|
增1人,含学生1人
|
|
8
|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党总支
|
23
|
19
|
42
|
5
|
|
|
9
|
艺术学院党总支
|
24
|
25
|
49
|
5
|
|
|
10
|
外语系党总支
|
36
|
4
|
40
|
7
|
|
|
11
|
数学系党总支
|
27
|
6
|
33
|
5
|
|
|
12
|
人文与社会科学系党总支
|
19
|
6
|
25
|
4
|
|
|
13
|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党总支
|
28
|
|
28
|
6
|
|
|
14
|
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
|
9
|
|
9
|
2
|
|
|
15
|
机关分党委
|
165
|
4
|
169
|
37
|
增4人,含领导9人,职业技术学院4人
|
|
16
|
后勤党总支
|
67
|
|
67
|
13
|
含工人2人
|
|
17
|
产业党总支
|
20
|
|
20
|
6
|
增2人,含工人1人
|
|
18
|
离退休党总支
|
126
|
|
126
|
7
|
含离退休工作处
党支部1人
|
|
19
|
工程训练中心党总支
|
11
|
|
11
|
3
|
增加工人1人
|
|
20
|
公共体育教研部直属党支部
|
29
|
|
29
|
6
|
|
|
21
|
图书馆直属党支部
|
29
|
|
29
|
6
|
|
|
22
|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直属党支部
|
18
|
|
18
|
4
|
|
|
合计
|
969
|
777
|
1746
|
190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