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2024年全国教育大会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现开展课题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能独立承担和负责组织及实施课题研究,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 (二)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三)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学位,具有相关教育科研课题的经历和良好信誉。 (四)以往承担的省高教学会课题必须已经结题,课题无故流失或未结题者原则上不能申报新课题。 二、选题及申报要求 (一)选题参照《专项课题指南》(附件1)。 (二)申报课题原则上应在1-2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算起。 (三)每位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同时不能作为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报。非主持人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可同时申报2项课题。鼓励跨学科、跨单位组建课题组。 (四)申请者必须为省高教学会会员单位或各专业委员会成员。离退休教师、在校学生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加课题组,但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 三、申报流程 (一)申请者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填写《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2)及《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可另加附页。其中课题组成员填写的内容要经过本人同意。 (二)请申请者于2025年2月27日将《课题立项申报书》及《课题论证活页》纸质材料各一式三份提交至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同时将《课题立项申报书》Word版、《课题论证活页》Word版和《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4)Excel版发送至tdne7@163.com邮箱。《课题立项申报书》Word版,文件命名为“课题指南编号+姓名+申报书”,如:1-1 杨紫薇 申报书;《课题论证活页》Word版,文件命名为“课题指南编号+姓名+论证活页”,如:1-1 杨紫薇 论证活页。 四、结题要求 (一)课题开题报告(附件5)。 (二)研究工作大事记,包括从课题开题、研究过程到结题的进展情况及有关工作事项材料。 (三)结题成果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1万字),包括课题解决的关键性问题、主要研究方法、基本观点或结论、创新点及突破点、成果目录、成果的应用及推广价值、对本课题后续研究的思考等,同时提交电子版。 (四)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将“成果重要信息”清晰呈现出能够有力证明自己参与其中创作的相关信息与独特印记,以彰显在该成果创作过程中的角色与贡献,确立自身与成果之间紧密且无可置疑的关联。复印件经学校审验,并经审验人签字、单位盖章后有效。 1.以论文为成果结题的,论文内容必须围绕课题研究主题。课题负责人至少有一篇为第一作者的、发表在公开刊物上的论文,见刊且网上可查。论文必须注明“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课题+课题名称(课题批准号)”字样。 2.以研究报告作为成果结题的,该研究报告要充分体现课题的研究内容和最终结论,要求字数2万字以上,要有相关部门或学校的采用证明,同时提交电子版。 3.以专、编著为成果结题的,要有与课题内容密切相关的公开出版物。 (五)课题结题延期半年不需要备案。结题延期申请最多一年,到期依然无法完成的,课题即被取消。课题变更或延期至少在结题前半年,报省高教学会秘书处备案,不能同时进行课题变更和课题结题。课题变更和申请延期均填写“课题延期变更审批表(附件6)”即可。 (六)验收分合格、不合格两档。省高教学会将从课题批准立项的第二年起组织课题结题验收工作,通过结题验收者,可获发结题证书。 联系人:吕秋君 电 话:88028847,18904636668(微信同步) 报送地址:教学综合楼925室 附件:1.2024年度专项课题指南 2.课题立项申报书 3.课题论证活页 4.课题申报汇总表 5.课题开题报告 6.课题延期变更审批表 7.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附件1-7.rar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24.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