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黑龙江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关于组织开展书香“三八”—“倡导科学
家教·树立良好家风·培育家国情怀”
读书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分工会:
按照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要求,现将《黑龙江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书香“三八”—“倡导科学家教·树立良好家风·培育家国情怀”读书活动的通知》(黑工女字〔2017〕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3月1日
黑龙江工程学院工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