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加强工会干部同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根据工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联系点的确立 1.工会每年确立2个部门做为联系点。 2.工会干部在所确定的联系部门选出3至4名职工,做为联系对象。 二、联系内容 1.深入调研。工会干部要将联系部门工作与日常工作统筹兼顾,认真开展联系工作。对联系部门要加大调研工作力度,准确掌握工作实际,了解教职工所思所想,为开展工作提供资料,增强做好工作的针对性。 2.服务职工。工会干部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为基层职工解决问题和困难。 3.具体指导。工会干部要根据所联系部门实际,经常深入联系部门指导工作,了解情况,提出要求,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并积极帮助找出差距,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4.解决难题。工会干部要把为职工办实事作为联系部门工作的根本出发点。能解决的立即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列出解决的时限,条件不具备的逐步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向职工讲明原因。 三、联系方式 1.开展谈心活动。工会干部在所联系部门适当开展谈心活动,虚心倾听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 2.走访座谈。工会干部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了解职工的生活状况,发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帮助解决的办法和要求。 3.发放调查表。定期到联系部门发放征求表,征求联系部门教职工对工会发展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做好统计、梳理和反馈工作。 四、具体要求 1.工会干部每年要为所联系的部门办实事。要真正关心职工的疾苦,及时掌握职工生活难题,采取帮扶措施,解决职工实际困难。 2.工会干部原则上每月到联系点一次,如有重要活动、重大事件时要随时到联系点开展工作,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到联系点,过后要及时弥补。 3.广泛征求意见,与教职工沟通交流,积极为部门解决问题,拉近工会干部与教职工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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