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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优秀学生赴马来西亚国家能源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1日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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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拓宽学生视野、培养国际化学习交流能力,根据学校与马来西国家能源大学签订的合作交流协议,经过充分协商,学校拟选派部分优秀学生于2025春季学期前往马来西亚国家能源大学交流学习。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交流学习的专业、时间及地点

交流学习专业包括:电气与电子工程、机械工程、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信息技术、经济学、商业经济学等

交流学习时间:学期(20251月—20255月)

交流学习地点:马来西亚国家能源大学(以下简称“国家能源大学”)

二、交流学生条件

1.我校在籍的本科大或大学生;

2.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与写能力,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

3.身体健康,能圆满完成交流期间的学习任务;

4.纪律性强,自觉服从学校管理和项目安排。

三、交流期间的学籍、研修课程及学分

1.在国家能源大学交流学习期间,我校将保学生的原有学籍。

2.学生需根据自己的专业和兴趣,结合所修专业培养计划和要求,选择相关课程学习。原则上,应选择与我校本学期专业培养计划对应或接近的课程。对于我校根据专业乐动网页版登录入口方案开设的而国家能源大学没有开设的、或者国家能源大学开设了而交流学生没有选择的课程,学生在返校后需重新修读这类课程并参加考试,以达到毕业要求。

3.学生在交流学习期满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返校,并将在国家能源大学学习课程的成绩单及时上交给我校,我校将统一进行学分认定。

四、相关费用

交流生费用自理。费用主要包括:(1)申请费(含申请费、签证费、贴签费、接机费及相关手续费等)、(2)注册费(含项目费、学生证、图书证、学生活动费、学费、住宿费、保证金、签证转换费等),(3)往返国际机票(以适时实际机票为准)和(4)在马来西亚的生活游历费用(视学生个人情况而定)等。费用的具体明细见附件3。

五、组织流程

    按照学校出台的本科交换生管理办法要求,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采取学生自愿申请,相关二级学院组织审核报名,学校本科交换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教务处、国际合作交流处组成)汇集提交学校审定,统一向派入学校出具推荐函等流程进行。

、报名要求及方式

申请交流的学生请认真阅读项目通知及附件材料,并且充分征询家长意见如实填写《黑龙江工程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换生申请表》(附件2报所在二级学院审核;相关二级学院根据选派标准,按照学习成绩、综合测评等进行排序,并将学生名单连同每位学生的黑龙江工程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换生申请表》于11月1日前交国际交流合作(教学综合楼1021室),逾期不予补入。

联系人: 李莎莎  咨询电话:88627721

通知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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