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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度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和艺术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7日    点击数:
黑龙江工程学院科研处
 


 

黑工程院科[2011]02号
关于2011年度黑龙江省艺术科学
规划课题和艺术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有关部门:
根据黑龙江省文化厅《关于组织2011年度全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和全省艺术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黑文发[2011]26号)文件精神,学校组织开展2011年度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和艺术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1年度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条件
2011年度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学科包括:艺术理论研究,戏剧戏曲研究,电影、广播电视及新媒体艺术研究,音乐研究,舞蹈研究,美术与设计艺术研究,文化艺术管理研究,文物考古研究,图书馆学、博物馆学研究等。有关内容请参考《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2011年度课题指南》 (文化部网站查阅,网址:http//www.mcprc.gov.cn)查阅。
本年度艺术科学规划课题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自筹项目。青年项目申报者(包括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即在1972年7月30日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职务的,须由两名正高级专业职务的同专业专家推荐。
二、2011年度黑龙江省艺术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条件
2011年度黑龙江省艺术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分为专著类、教材类、研究报告类与论文类(含中等艺术教育论文)三大类别。凡公开发表、出版的美术、音乐、舞蹈、戏剧、电影、广播电视等艺术门类的艺术科学理论成果均可参评。论文要求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3000字以上。拟设黑龙江省艺术科研优秀成果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四个奖项。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2011年度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和黑龙江省艺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请认真填写《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书》和《黑龙江省艺术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书》,一式三份。申报艺术规划项目课题活页5份,电子版1份。申报优秀成果奖需报送研究成果一套,成果发表在报刊的,同时附报刊原件。
(二)2011年度黑龙江省艺术规划课题重点项目申报,课题组成员不得超过5人。凡承担艺术规划课题研究项目尚未完成者一律不得申报,已完成者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
(三)申报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和黑龙江省艺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将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或获奖则上报主管部门作撤销处理并通报批评。
(四)请各院(系、部)、有关部门积极组织申报,在2011年4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按省文化厅的要求,每一项须交纳评审费200元。
报送材料地点:教学办公楼科研处935室
联系人:孙育华(内线电话:8485),徐建成(内线电话:8591)
 
附件1: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评审书
附件2:黑龙江省艺术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书
 
 
                                       
                                二○一一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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