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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4年黑龙江省国家留学基金地方合作项目学科带头人子项目访问学者人选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04日    点击数:

关于推荐2014年黑龙江省国家留学基金

地方合作项目学科带头人子项目访问学者人选的通知

 

 

各相关二级学院、系、部:

按照省教育厅“2014年黑龙江省国家留学基金地方合作项目学科带头人子项目申报通知”,在全省选拔优秀学科带头人(后备带头人)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访学工作。为做好我校访问学者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人条件。

(2)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64年4月20日后生人。

(3)工作年限: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要求。

(4)原则上应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5)外语水平需达到《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确定的外语条件,或经教育部指定的培训机构培训考试合格,或自行参加“WSK”考试成绩合格。

(6)为省重点建设学科、校级重点(建设)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及其后备带头人,或特别优秀的学科骨干人员。

二、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3-12个月。

三、推荐要求

省教育厅给我校下达的推荐指标为1人。请各相关二级学院、系、部组织所属省级、校级重点(建设)学科申报推荐,于4月10日前将推荐人选名单经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科研处。学校将择优评选推荐。

附件:

1.《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2. 院系推荐访问学者人员名单汇总表

                                              

        科研处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人事劳资处

               2014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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