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4年黑龙江省国家留学基金
地方合作项目学科带头人子项目访问学者人选的通知
各相关二级学院、系、部:
按照省教育厅“2014年黑龙江省国家留学基金地方合作项目学科带头人子项目申报通知”,在全省选拔优秀学科带头人(后备带头人)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访学工作。为做好我校访问学者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人条件。
(2)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64年4月20日后生人。
(3)工作年限: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要求。
(4)原则上应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5)外语水平需达到《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确定的外语条件,或经教育部指定的培训机构培训考试合格,或自行参加“WSK”考试成绩合格。
(6)为省重点建设学科、校级重点(建设)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及其后备带头人,或特别优秀的学科骨干人员。
二、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3-12个月。
三、推荐要求
省教育厅给我校下达的推荐指标为1人。请各相关二级学院、系、部组织所属省级、校级重点(建设)学科申报推荐,于4月10日前将推荐人选名单经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科研处。学校将择优评选推荐。
附件:
1.《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2. 院系推荐访问学者人员名单汇总表
科研处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人事劳资处
2014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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