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有关部门:
2016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选题征集工作已经启动,根据省社科联“关于2016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征集选题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原则
1.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确定选题。
2.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以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为依据,围绕我省“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2016年工作部署确定选题。
3.围绕省委和省政府关注的、在决策过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等方面的现实问题确定选题。
二、选题要求
1.坚持正确导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重要的应用前景和较强的创新价值,体现有限规模和突出重点的原则,着力推出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
2.注重选题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以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切实开展应用对策研究,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3.避免与已立项的省社科规划项目、教育厅人文社科规划项目及其它省级重大课题项目重复。
4.选题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洁,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遴选和采用
1.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按照经费来源和研究目标分为厅局委托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一般课题面向高校征集,我校限报一般课题且不超过3项。
2. 课题选题一经报送,不许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省社科联即视为选题拟定人同意对所拟选题进行公开招标、公平竞争。
3. 省社科联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征集选题进行综合研究和评议,遴选部分选题列入2016年课题招标范围,报省领导批准后发布2016年课题选题指南。
4. 在课题公开招标阶段,同等条件下对选题拟定人申报的课题给予优先考虑。
四、报送材料和时间
请各部门组织本部门教师,认真研究拟定课题选题,填写《2016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选题推荐表》(见附件),于3月28日前报送至科研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各1份)。
联系人:杨泽运 电话:8448
孙育华 电话:8485
甘曦之 电话:8639
科研处
201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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