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及有关部门:
省社科联近日下发了《关于开展第四届黑龙江省外语学科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现将《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科研工作情况,组织作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凡黑龙江省从事外语教学、研究工作的人员在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和出版的外语理论研究成果和应用研究成果均可按规定程序申报参评。包括论文、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论文集、译文集、古籍整理、普及读物等;虽未公开发表和出版,但已被决策机构或实际部门采纳并取得明显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应用研究成果等。
2.已获得市(地)、厅局级以上级别社会科学奖励的成果(不包括民间奖励)不再参评。
二、申报要求
1.每人限报一项成果(以第一作者为主)。
2.申报成果须提交《申报表》3份;成果原件(经审核签字后退还申报者);成果及佐证材料复印件3份(其中1份须为匿名件),提供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必须完整。
3.合著成果以主编或第一作者申报(以其他作者申报须有第一作者授权证明)。
4.按照省社科联《关于开展第四届黑龙江省外语学科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要求,申报者须交纳申报费200元,无论申报成果评上与否,所交申报费不予退还。
三、申报时间
请于2016年11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送交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杨泽运 电话:8448(内线)
孙育华 电话:8485(内线)
甘曦之 电话:8639(内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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