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教职工及离退休人员:
黑龙江省社会医疗保险局将对2011年省直医保门诊十四种特殊疾病新增人员进行初审,请符合诊断标准的人员按申报要求将病历等材料于6月3日16:00前送至人事劳资处1006办公室。
联系人:郝 鹏
电 话:88028902
附件1:黑龙江省省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十四种特殊疾病申报流程
附件2:省直医保门诊十四种特殊疾病诊断标准
人事劳资处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