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省教育厅批准,1月份统发工资为在职人员晋升了一级薪级工资,其中:最高的每月增加50元,最低的每月增加11元。
二、根据省财政厅国库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精神,调整了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的住房提租补贴金额(具体计算方法见附件1)。
三、根据2011年人均月收入调高了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交金额(缴交比例与去年相同,仍为12%),(具体计算方法见附件1测算表下面的备注2);
四、发放在职人员及2011年当年退休人员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标准:
1、在职人员工资中的岗位+薪级之和;
2、2011年上半年退休的按在职时(岗位+薪级之和)/2,下半年退休的按岗位+薪级之和发放;2011年新增人员按报到月份发放(计财处于1月份发放)。
五、1月份统发工资财政厅取消了部分人员的纪检审计津贴(文件见附件2)。
六、1月份代扣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2012年大病统筹款36元(每月3元),合并在工资条中的医疗保险金额中。
七、2月份统发工资补发了离休人员2012年增发的生活补贴。
八、2月份代扣2011年家属区水费(具体扣款金额及标准请咨询总务处)。
人事劳资处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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