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黑龙江省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省内访问学者项目的通知》(黑教高处函[2013]16号)文件精神,今年的中青年骨干教师省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已经开始。请各院(系、部)根据师资队伍建设、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认真做好中青年骨干教师省内访问学者人选的选拔和推荐工作。
一、推荐名额
各部门原则上限报1人,学校将统筹考虑各部门推荐情况,确定推荐人选,报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二、选派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身体健康。
2.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三年以上,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承担两门或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任务,教学科研能力突出,学术水平高,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二)具体条件
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培训,年龄不超过40周岁。校级学科带头人、后备带头人、学术骨干和重点学科的中青年教师可优先选派。
三、有关要求
1.为提高录取率,申请人应与申报学校和导师先进行沟通,并填写《黑龙江工程学院教师做国内(外)访问学者申请表》(附件1),于5月13日下午4:00前报到人事劳资处。
2.被学校确定为推荐人选的教师填写《黑龙江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省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附件2,电子版1份、纸质版3份)。
3. 2013年黑龙江省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省内访问学者项目接收学校以及具体接收专业和研究方向请查阅《2013-2014学年度接受省内访问学者专业及导师目录》(附件3)。
4.各部门应根据《黑龙江工程学院选派国内(外)访问学者的暂行规定》(黑工程人字[2011]13号)的具体要求,做好推荐人选的条件审核、访学期间的跟踪指导和访学结束的考核管理等工作。
5.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劳资处联系。
联系人: 周 楠 88028904
附件1:《黑龙江工程学院教师做国内(外)访问学者申请表》
附件2:《黑龙江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省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附件3:《2013-2014学年度接受省内访问学者专业及导师目录》
人事劳资处
二〇一三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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