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3年黑龙江省地方属普通本科高校战略后备人才出国研修资助项目的通知》(黑教高[2013]198号)的文件精神,为适应我省高教强省建设需要,我校将申报黑龙江省地方属普通本科高校战略后备人才出国研修资助项目,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和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境外交流期限为3-6个月;
2.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境外交流期限为6-12个月。
每个部门限报1人,学校将统筹考虑各部门推荐情况,确定选派教师,报黑龙江省教育厅。
二、目的地国家及院校要求
目的地国家及院校主要由申请人个人进行联系并办理相关出境手续。原则上目的地国家应是教育、科技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目的地院校应是世界排名前100位的院校,或所申请的学科在世界排名前50的院校。
三、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优先资助装备制造、农业科技、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能源化工、现代交通运输、教育、医药卫生、国际商务等我省经济社会重点发展的学科、专业领域。
四、申请人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学成后回国为所在学校服务;
2.申请访问学者年龄不超过40岁(1973年7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含副教授)及博士学位,或年龄不超过35岁(1978年7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含讲师)及博士学位,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教学和科研基础,为所在学科有较强发展潜力的学术骨干。申请高级研究学者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1963年7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教授职称且为博士生导师。获得过高层次教学或科研奖励的教师予以优先考虑;
3.申请者应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能够流利进行日常及学术交流,且应符合目的地国家及接受院校对外语水平的要求。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外语口语交流能力进行面试。
五、申报材料及时间
申请人填写《黑龙江工程学院教师培训申请表》(附件1),于6月14日14:00前报到人事劳资处1005办公室。被学校确定选派的教师填写《黑龙江省地方属普通本科高校战略后备人才出国研修资助项目申请表》(附件2,一式5份,电子版1份)。
联系人: 周 楠 88028904
附件1:《黑龙江工程学院教师培训申请表》
附件2:《黑龙江省地方属普通本科高校战略后备人才出国研修资助项目申请表》
人事劳资处
二○一三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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