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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学生会刘博、沈月同学免职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08日    点击数:

关于对学生会刘博、沈月同学免职通知 

 

各院(系)学生分会:

   原学生会副主席刘博(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副主席沈月(艺术学院)由于个人原因,不适合继续从事校学生会工作,经本人申请,主席团报校团委批准,同意其退会。

   决定免除刘博同学校学生会副主席、大学生科技创新协会会长职务,免除沈月同学校学生会副主席职务。

特此通知

                        黑龙江工程学院校学生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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