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各青年志愿者协会: 为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更多青年参与志愿服务,推进青年志愿服务深入广泛开展,校团委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度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4个 优秀青年志愿者70名 二、评选对象 学校各级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团体)、全校青年志愿者 三、评选条件 1.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每个学院限报1支团队。 2.优秀青年志愿者 (1)优秀青年志愿者应是校、院注册的青年志愿者协会成员; (2)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 (3)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具备半年以上志愿服务经验,参与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30小时,星级志愿者优先。 (4)名额分配:按照各学院注册志愿者所占比例进行分配(详见附件1)。 四、评选要求 1.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 (1)申报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的单位,按附件2的要求认真填写表格和撰写事迹材料(事迹材料需附带能够表现事迹的照片3张以上)。 (2)以团队为单位制作PPT参加现场汇报、答辩,时长不超过5分钟。PPT应体现组织建设情况、志愿者人数、志愿者人均服务时长、涉及的服务类别、是否参加校级以上的服务项目,以及本年度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团队或团队个人取得的志愿服务方面的奖励情况。 2.申报优秀青年志愿者请填写“附件3”,并如实提供事迹材料(附带能够表现个人事迹的照片3张以上)。 3.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将优秀集体及优秀个人汇总填写附件4、附件5。 五、工作安排 1.申报阶段:(2021年3月25日截止) 各有关单位、个人将申报材料填写完整,于2021年3月25日11:00之前将相关纸质版申报材料报交至教学综合楼928周子琪老师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校青协邮箱hgcxqx2020@163.com。 2.评选阶段:(2021年3月末) 校团委组织评委会开展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评选,各申报团队派一名代表进行PPT展示并答辩。 3.表彰阶段:(2021年5月上旬) 向获奖集体和个人代表颁发荣誉证书。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团委(团总支)要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严格依据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公平、公开、公正地做好选拔推荐工作。 2.请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志愿者协会于2021年3月25日之前上报相关材料(包括公示证明),事迹材料应详细全面,申报材料需加盖所在学院团委(团总支)公章。 共青团黑龙江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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