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培育、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我省高校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集中展现我省高校教师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省委宣传部、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省文明办、团省委、省广播电视台决定联合举办2014-2015年度黑龙江省高校教师年度人物评选宣传活动。为更好地选树我校优秀教师代表参加省高校教师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中共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共青团黑龙江省委、黑龙江人民广播电视台。
承办单位:东北网、龙广高校台。
二、评选范围
学校在职教师
三、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课堂政治纪律,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带头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
2、坚持师德为上,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授业育人、默默奉献,以自身道德修养、言行举止做学生的品行之师。
3、热爱本职工作,认真钻研教学业务,业务精湛、锐意创新,在教学工作和教学改革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充满活力和亲和力,教学质量优、学生评价高,年度两学期学生评教满意率在90%以上。
4、在学术研究领域取得突破性研究成果或具有创新性进展,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权威期刊发表重大研究成果,或在成果转化、产业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四、评选方式
1、校内推荐阶段:各二级学院(系、部)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推荐1名教师,于4月2日前,将名单报送学校党委宣传部。学校党委将根据申报人情况进行评审,推荐1名教师代表我校参加省高校教师年度人物评选。
2、省内评选阶段:省高校教师年度人物评委会对参选人进行评审,确定20名教师年度人物候选人。公众对候选人进行网络及手机微信投票,并综合评委会专家投票,上报组委会审定,评选出10名2014-2015年度黑龙江省教师年度人物,并向获奖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党委宣传部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