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工程学院二级网站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为使校园网二级网站信息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及时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保密条例以及《黑龙江工程学院校园网安全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二级网站可发布的信息范围 1、学校和本单位有关的新闻、信息等; 2、学校和本单位相关通知、公告和相关文件内容。 3、学校和本单位相关的党务活动; 4、学校和本单位相关的教学、科研活动及获奖论文、成果等; 5、学校和本单位相关教育科研、管理等各种活动及奖项; 二、做好信息上网审批和备案工作,学校二级网站及其子网站发布、转载的信息,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10、其他不恰当内容。 三、二级网站的网络信息员必须对所维护的栏目负责,做到审核新闻内容,及时更新新闻; 四、二级网站网络信息员必须管理好管理员账号,使用强密码,按保密规定不将账号密码外泄给其他人,在更换信息发布负责人时应及时通知网络中心,网络管理员将为新上岗的信息发布人员分配新的信息发布账户和密码,并删除旧账户和密码; 五、二级网站网络信息员若要将信息发布到学院主页面,需经过学院办公室审核通过; 六、学校二级网站不得开设BBS和聊天室服务; 七、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信息上网保密工作,应当确保发布信息准确、真实,符合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的内容出现; 八、网络信息部定期对二级网站检查,如发现问题,责成迅速整改,直至停止其网络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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