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教务处下发黑工程院教[2012]37号《关于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职业技术学院为加强考务工作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保证本学期期末课程考核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将本学期期末课程考核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成立职业技术学院考务工作组织小组
组 长:冬 煜
副组长:王宝华 陈光宇
成 员:张 猛 张 鹤 彭 华 崔江宁 于 淼
张秀宏 徐 胜 付 蔚 韩立国 夏 航
职业技术学院考务工作组织小组在学校考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职业技术学院考务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考务工作小组职责
1、组织教师和学生学习《黑龙江工程学院本科试卷管理规定》、《黑龙江工程学院考务工作管理细则(修订)》等相关文件。负责课程考核的全面组织管理与考风考纪建设工作。
2、负责组织考试、编排考试时间、组织监考,检查、监督监考人员的工作。
3、负责对各考场进行经常性巡视,巡视过程中发现并指出期末课程考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映到教务处和各院系。
4、负责监督、检查教师的评卷质量,抽查考试卷评卷情况。
5、负责试卷复查、试卷保管、考务工作总结等工作。
三、期末课程考核有关工作安排
1、有考试课程的任课教师应在考试前2周将三套期末考试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等提交至职教院教务办,并同时提交电子版。
2、每场考试前应由考试组织部门集中召开监考教师考务会,明确监考职责和注意事项。
3、监考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试地点,在监考过程中认真履行监考职责,核查学生有效的身份证件(身份证和学生卡),避免替考事件的发生,防止学生在课桌或墙壁上书写与考试有关的内容。
4、任课教师应在2012年12月27日前将考查课成绩单交至所属系、部;考查课有补(缓)考学生的课程,须同时提交两套该门课程补(缓)考试卷、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3、实践教学环节的各类课程设计、实习及单独开设的实验课在2012年1月1日前将成绩单交所属院系,统一交至职教院教务办。
4、期末考试卷的评卷及成绩录入等工作遵照教务处有关规定。
5、打印成绩单须在2012年12月27日之前提交完毕,教学管理系统将于2013年1月2日关闭。各院系提交成绩单时须按照成绩单提交科目、院系、班级的顺序排列。打印成绩单一式一份,考试课试卷分析一式一份,由教研室主任和系主任签字确认后交至院系办公室,统一交至职教院教务办。
6、任课教师将试卷批阅完毕后,要对其任课的每个班级和该门课程总体均做出成绩分析,班级的成绩分析在教学管理软件中进行打印,需要手写的部分要认真填写;课程成绩分析需手写。
黑龙江工程学院
职业技术学院
二o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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