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增加基层党建工作经费,推进基层组织建设上水平、上台阶。学校决定在2012年度经费中设立10万元党建工作专项经费。现就如何使用这笔费用作以说明。
1.党建工作专项经费使用总原则按照经学校领导同意,党委组织部制定的《黑龙江工程学院党建工作专项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2.2012年党建基础工作项目经费标准按教工党员30元/人.年;学生党员10元/人.年执行。其中教职工党员基数以2012年末数为准,学生党员基数按2012年7月底数为准。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重点围绕迎国庆、迎校庆;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迎接第28个教师节等内容,以深化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为载体开展活动,确保党建工作专项经费用到实处。
3.党建研究课题申报和创先争优案例评审有关事项请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4.设立党建工作专项经费是学校发展史上的第一次。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经费使用到位,产生效果,推进工作。同时,要积极探索经费增加后基层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不断丰富党建工作的载体和内容,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效果为今后党建工作专项经费不断增加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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