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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发展与改革研究中心职能
来源: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0日    点击数:

 高等教育研究需要的超前思考,具有结合现状前瞻未来的重要职能。高等教育研究要坚持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科技、教育、人才规划纲要,大力为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先导,促进教育改革发展,发挥人才资源优势,推进我校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工程技术大学建设,是高等教育研究不容推辞的出发点和终极目标。

一、服务职能

1、及时、准确地为校领导及院系主任提供高等教育信息,并根据信息对当前形势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参考意见。

2、为全校教师提供高教研究参考资料,促进教师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活动,提高教育研究能力。

3、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立项研究职能

1、负责我校高教学会的常务工作。

2、结合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实践鼓励教师开展立项研究。

3、组织我校各教学部门及教师的校级教研课题立项,对项目研究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定期审查项目进展,组织检查研究成果。

   4、参与教育部、省教委 、省高教学会、相关教育研究部门或兄弟院校组织的教研立项研究。

5、组织申报省级教育科研成果奖。

三、提供信息职能

1、每月出版一期《高教信息参考》为全校教职工提供教研信息和资料参考。

2、与其它兄弟院校高教信息交流,负责我校教育教学、高教育研究的对外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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