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及有关部门:
按照省科协、省教育厅《关于设立全省高校科普教育基地的通知》,现将我校2013年度全省高校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学校相关场馆、科研机构、开放型实验室或设施,且科普活动特色鲜明、科普工作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均可申报全省科普教育基地。
1.重视科普工作,具备开展科普工作的制度保障,将科普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工作计划,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及表彰奖励范围。
2.具备一定规模的专门用于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的固定场所。
3.拥有主题内容明确、形式多样的科普展教资源。
4.具备开展科普活动的专兼职队伍。
5.能够保障开展经常性科普活动所需的经费。
二、申报材料及时间
填写“全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三份,同时提交本单位基本情况或科普工作情况的图片、视频等相关材料。申报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科普工作情况、近期发展规划等。申报全省高校科普教育基地单位请于2013年5月29日前将材料送交科研处。
联系人:杨泽运 电话:8448(内线)
孙育华 电话:8485(内线)
甘曦之 电话:8639(内线)
科研处
二Ο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