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哈尔滨市2013年度自然科学技术学术成果奖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有关部门:
根据哈尔滨市科协《关于开展哈尔滨市2013年度自然科学技术学术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哈尔滨市2013年度自然科学技术学术成果奖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要求
凡在2013年1月1日至2013 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出版的自然科学技术学术成果均可申报。具体包括:
1.在市级以上出版社、期刊社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论著、论文集和报纸上发表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交叉边缘科学方面的学术论文、学术著作和科技建议。
2.在国际学术会议,全国性学会、省级学会的学术研讨会和省、市(地)科协和系统科协组织的学术年会、研讨会上宣读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形成的建议(必须有本次学术会议出版的论文集和获奖证书)。对尚未发表的原始创新性学术成果可在本单位和本行业两位专家出具推荐证明的情况下参评。
3.学术成果若以第二或第三完成人名义参评,必须有第一完成人的委托证明。
4.参评的学术成果原则上分理论性研究成果、应用性研究成果和决策建议三类,学术成果应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科学,结论正确。学术理论性成果与实践应用性成果、建议分别进行评审。
5.每名作者最多限报2篇成果,多人合著成果仅限前三名作者申报;一般性的工作总结、考察或实验报告以及译著、译文、资料汇编和科技信息介绍等文章不属参评范围。
6.凡是有知识产权纠纷者不得参评;涉及违背科技保密、有关法规和产业政策的学术成果不得参评。申报成果出现上述问题,责任自负。
二、评选标准
参照《哈尔滨市自然科学技术学术成果奖评审办法》(详见附件1)。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其中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装订成册,复印件不予返还。申报材料包括:
1.填写《哈尔滨市自然科学技术学术成果奖申报评审表》(详见附件2)。
2.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成果,须提供被采纳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
3.申报材料应采用Word格式编排,A4纸打印,按照国际通用标准或国家标准书写,同时上报相应电子版,办公协同方式发送。
4.文章字体及格式要求:标题(三黑居中),隔二行作者姓名(四楷),下一行为作者单位和邮编(五仿宋),隔一行为摘要,下一行为关键词,隔一行为正文(五宋);标题按级顺序为1 ,1.1 ,1.1.1 ,1.1.1.1 。正文后隔一行分别为注释、参考文献和作者简介。
5.文中所用计量单位,一律采用国际通用标准或国家标准书写。文中年代、年、月、日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
四、申报时间
请于2014年5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送交科研处。学校将对申报奖项进行初评,根据初评情况向哈尔滨市自然科学技术学术成果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
联系人:杨泽运 电话:8448(内线)
孙育华 电话:8485(内线)
甘曦之 电话:8639(内线)
附件:
科研处
201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