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及相关部门:
为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提升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培养科技创新人才,根据《黑龙江工程学院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学校现组织开展2016年度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为学校在职教师,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3周岁(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特殊情况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2.申请项目学术思想新颖,立论依据充分,创新点突出,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经费预算合理,有重要的科学研究价值或应用前景。
3.申请人无在研的学校科研基金资助项目。
二、申报要求
1.项目应围绕自身学科专业的发展方向,开展创新性、实用性的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工作。
2.项目研究的完成时间一般为2年。
3.科学技术类项目的资助金额为1~2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的资助金额为0.5~1万元。
4.申请人按照要求认真填写《黑龙江工程学院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及其附表(附件2),各二级学院(系、部)学术委员会对本部门申报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进行审查,按推荐顺序填报《2016年度学校博士科研基金项目推荐表》(附件3),于2016年9月19日统一将所有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933办公室。
三、评审程序
科研处将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项目由校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后,确定学校青年科学基金资助项目。
联系人:杨泽运:8448
孙育华:8485
崔江宁:7295
科研处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