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系(部)、有关部门:
按照《省社科联与省级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联合开展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暂行办法》和《省社科联与省级社科研究基地联合开展2016年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的通知》(附件1-2)要求,现将我校组织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及有关说明
2016年课题的选题范围由省社科联和省级社科研究基地共同研究确定,并列入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请各相关部门、教师依据各自科研优势,参考《2016年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基地专项)选题指南》(见附件3)申报。本次省社科联拟确立20项中标课题,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
课题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论文、专著等。成果完成时限为2年。成果在发表、出版或向有关部门报送时,应在醒目位置标明课题名称“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招标单位“黑龙江外语教育学术交流基地”、“黑龙江省三江区域文化研究学术交流基地”或“黑龙江中俄历史与文化学术交流基地”名称。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拥有博士学位,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必须具备组织或项目研究的精力和时间条件,确保按照本办法要求完成课题;
3.申请人每次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4.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即向所在部门反馈情况,并取消个人3年申报资格,其获准的立项予以撤销。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
申报人填写《2016年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基地专项)申报书》(附件4),于10月24日之前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送交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杨泽运 电话:8448(内线)
孙育华 电话:8485(内线)
甘曦之 电话:8639(内线)
附件:
科研处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