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工程学院科研处
黑工程院科[2011]41号
关于统计2011年度科研工作量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及有关部门:
为了做好2011年度全校教师科研工作量核算、科研津贴发放等工作,现组织2011年度科研工作量统计工作。
一、统计范围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以黑龙江工程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本校教职工为第一作者出版发表的期刊论文、著作、教材、科研立项、验收(鉴定)和获奖成果、专利成果等。
二、相关要求
(一)填报《2011年度教师科研工作量报表》(见附件1),并提交论文、著作、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一份。
(二)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需提供相关检索证明。
(三)请各院、系(部)及有关部门认真审查,同时做好附件2、附件3、附件4的汇总工作。于12月2日前将《2011年度教师科研工作量报表》、《汇总表》(须电子版,办公协同方式发送)及相关佐证材料集中报送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甘曦之 电话:8639
科研处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