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及相关部门:
为鼓励广大青年教师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不断提升自身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推动学校科研工作持续稳定发展,学校印发了“黑龙江工程学院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并启动2012年度学校青年科学基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为学校在职教师,申请当年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3周岁(1979年11月7日及以后出生,特殊情况不超过35周岁),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申请人应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且具备相应的研究条件和充足的时间保障。
3.申请项目学术思想新颖,立论依据充分,创新点突出,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经费预算合理,有重要的科学研究价值或应用前景。
4.申请人无在研的学校立项资助的科研项目。
二、申报要求
1.青年基金项目应围绕相关学科建设发展方向,开展具有一定创新性、前瞻性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2.青年基金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
3.科学技术类项目的资助经费额度为1~2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的资助经费额度为0.5~1万元。
4.申请人应认真填写《黑龙江工程学院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各二级学院(系、部)学术委员会对本部门申报的青年基金项目进行审查评议,排出推荐顺序后,将申报项目汇总表、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材料于2012年11月6日前统一报送科研处。
5.申请人须做好向学校学术委员会专家组进行项目申请汇报的准备工作(汇报以PPT形式),汇报时间不超过3-4分钟,汇报内容为项目研究的科学意义或应用前景、主要研究内容及创新点、预期成果、与所依托学科研究方向的相关性等方面。
三、评审程序
1.科研处对申请人是否符合项目申报的条件,项目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等进行初审。
2.学校组成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听取申请人现场汇报、答辩,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学校此次资助的青年基金项目数量原则上为20项),确定立项资助项目,并进行公示。
联系人:王云龙(内线:8639)
附件: 1.黑龙江工程学院青年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科研处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