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在省属高校集中开展“以案明纪、以案促廉”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和我校《关于开展“以案明纪以案促廉”警示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防止腐败案件发生,结合后勤党总支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关于葛文君、杜有受贿案的剖析报告》为基本题材,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法纪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努力为学校、后勤改革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12年5月初至2012年6月末。
三、参加范围
党总支全体党员,重点是领导班子及各部门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党员。
四、活动安排
(一)深入学习阶段(5月初至5月中旬)。
各部门要安排专题学习会,学习《关于葛文君、杜有受贿案的剖析报告》。要通过学习,深刻认识葛、杜二人违纪违法行为对组织、社会、家庭、个人的严重危害,进而增强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意识,自觉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二)深刻反思阶段(5月中旬至5月末)。
各部门要通过召开会议的形式,围绕“葛文君、杜有为什么走上腐败道路”进行深入讨论。深刻剖析葛文君、杜有等从领导干部堕落成腐败分子、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鉴。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结合学习讨论情况,认真撰写心得体会,五月末前报送办公室。
(三)整章建制阶段(6月初至6月中旬)。
各部门要按照省委高校工委领导和学校关于“增强制度体系建设的有效性”和“ 强化监督防范的操作执行”等要求,坚持把“学中查”与“查中改”贯穿于警示教育活动始终,在学习中深化认识,在自查中发现问题,在整改中制定措施。针对查找出来的管理漏洞和制度缺陷,进一步建章立制,强化监督防范,坚决防止腐败案件的发生。
(四)总结反馈阶段(6月中旬至6月末)。
各部门要对在本次警示教育活动中具有特色和亮点的工作,以及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各部门要认真总结警示教育活动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附电子版)于六月末前报送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将思想统一到学校和党总支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把警示教育活动摆上重要位置,加强领导,周密安排,抓好落实。
(二)强化领导,落实责任。领导班子、部门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参加学习教育活动,带头撰写学习心得。
(三)把握主题,务求实效。各部门要坚持把“以案明纪,以案促廉”作为警示教育活动的着眼点和落脚点,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和其他党纪政纪条规,深入学习掌握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和制度执行的操作流程。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让抵御和防范廉政风险成为我院党员干部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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