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相关业务办理方式的通知
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按照住建部的要求,为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贯彻《基础数据标准》(建金办〔2014〕51号)和《银行结算应用系通》(建金信函〔2015〕5号)文件精神,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优化服务质量,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将于2017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对现有的业务管理系统的升级工作。
系统升级后,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提取业务、贷款业务办理模式将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归集业务
系统升级后,住房公积金汇缴方式调整为缴存单位通过电汇、网银等转账方式主动缴存至我中心设立的指定账户(注:我中心大厅服务窗口柜面不再受理支票汇缴业务)。
住房公积金收款账户如下:
1、户名: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
账户:23001866239050000379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住房支行
2、户名: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
账户:231000650018170109142
开户行:交通银行哈尔滨马家街支行
二、提取业务
系统升级后,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调整为职工申请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时,提取申请表格无须加盖单位财务印鉴,经审批合格后,直接将提取金额转入个人名下银行卡中。(注:银行卡指定Ⅰ类性质的建行卡或交行卡)
三、贷款业务
系统升级后,贷款受理、审批、发放、贷后信息变更、贷款余额查询、还款明细、提前还款、结清等贷款业务均需到我中心服务大厅办理(注:我中心服务大厅不受理现金还款业务)。
另注:我中心原有业务表格均发生变化,最新版本的业务表格请至我中心网站www.hljszgjj.org.cn下载,原有表格自2017年10月9日起作废。
垂询电话:87010491、87010497。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
201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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