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
为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保证本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教方式
本次学生评教由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负责组织,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各二级学院、系(部)等相关部门协助,采取网上评教的方式进行。
二、评教范围
参加评教的学生:全体13、14、15级本科学生。
被评价教师:本学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
三、评教日程
2016年6月 1日—6月26日24时,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自行评教。6月26日以后,网上评教系统将关闭。
四、评教方法
学生请登录黑龙江工程学院网站/,点击[学生]进入[学生事务]栏目下[教务管理系统]即可进入“教学质量评价”,按“网上评教操作说明”(见附件)进行网上评教,学生评教采取全程匿名的方式。
五、有关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系(部)将“网上评教操作说明”发给学生,并组织好学生,本着实事求是、公正、客观、认真地进行评教,确保参加评教的学生人数达到90%以上。
2.对于选修课,要求学生只对自己所选课程的任课教师进行质量评价。
附件:学生网上评教操作说明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
二〇一六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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