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
为贯彻落实学校“十二五”规划和二O二O年远景目标,加强学校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学术水平,强化学校的社会服务功能,根据《黑龙江工程学院校企共建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学校组织开展校企共建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建设项目的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对于依托学校,符合学科发展、科研和社会服务的实际,与相关行业、企业进行实质性合作,共建的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可申报学校工程中心建设项目。
二、申报条件
申请工程中心建设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托学校在行业、领域具有研究开发优势的实验室,具有工程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的基础,能为学校和行业、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应用前景的科技成果。
3.具有较强市场意识和成果转化经验的管理人员和技术带头人,能够在该领域组建一支结构较为合理、工程技术开发与转化能力较强的技术创新队伍。
4.已与共建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与建设计划,原则上有半年以上的实质性合作,合作运行良好。
5.有固定的研发场所,共建企业能向工程中心投入一定的建设经费,并提供研发项目和研发经费。
三、申报要求
1.现有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和省高校校企共建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不再参加申报,新申报的校级工程中心不得与现有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或省高校校企共建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存在重复设置的现象。
2.工程中心建设项目侧重科研成果的工程化、产业化研究,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
3.申报材料中所涉及的成果应是本工程中心成员获得的成果,填报成果的时间范围为2009年1月至今所取得的成果。
4.各二级学院(系、部)认真组织编写《黑龙江工程学院校企共建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立项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2)。
四、遴选程序
工程中心遴选采取各二级学院(系、部)组织申报、论证,科研处初审,学校专家组评审的程序进行。
二级学院(系、部)学术委员会对本部门申报的工程中心项目进行审查、评议,论证后向学校推荐。科研处对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等进行初审。
学校专家组听取申报工程中心项目负责人的汇报,对申报的工程中心项目进行评审,遴选出新立项建设的工程中心。学校此次遴选的校级工程中心建设项目数量原则上为3-5项。
汇报的主要内容围绕工程中心的前期基础、与企业开展合作情况、建设目标等方面,汇报采用PPT形式,时间控制在8-10分钟。
五、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工程中心申报材料:
1.《工程中心立项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纸质材料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和电子版材料;
2.佐证材料一式一份。
申报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于2012年11月7日前报送到科研处。
工程中心申报评审时间见附件3。
联系人:孙育华(内线电话:8485)
王云龙(内线电话:8639)
附件:
1.《黑龙江工程学院校企共建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2.《黑龙江工程学院校企共建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立项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
3.黑龙江工程学院校企共建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申报遴选工作日程安排
科研处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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