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
为贯彻落实学校“十二五”规划和二O二O年远景目标,加强学校重点实验室的基础条件建设,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和实验条件,促进我校教学和科研水平的提高,根据《黑龙江工程学院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的规定,学校组织申报遴选校级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各二级学院、系、部所属符合重点实验室申报条件的实验室均可申报校级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学校鼓励与其它高校、科研单位、企业联合建立新兴交叉学科或多学科综合研究的重点实验室。
二、申报条件
申请校级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面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依托学校重点(建设)学科的实验室,鼓励建立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多学科综合研究的重点实验室,鼓励与行业、企业联合共同建设重点实验室。
2.有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已取得具有代表性的、较为先进的研究成果,具备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任务及为行业、企业开展工程研究的能力,能够广泛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和建设思路。
3.具有一支学术水平较高、结构合理、敢于创新的科研队伍,其中博士人员所占比例为30%以上;学术带头人要学术水平较高,学风正派,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有固定的研究场所和一定数量较为先进的实验仪器设备,能够保证重点实验室开展工作需要的基本条件,能提供相应的建设和运行经费。
三、申报要求
1.现有的省高校重点实验室不再参加申报,新申报校级重点实验室不得与现有的省高校重点实验室重复。
2.重点实验室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
3.申报材料中所涉及的成果应是本实验室成员获得的成果,填报成果时间范围为2009年1月至今。
4.请认真填写《黑龙江工程学院校级重点实验室申请书》(附件2)。
四、遴选方式
重点实验室申报遴选采取各二级学院(系、部)组织申报、论证,科研处初审,学校专家组评审的程序进行。
二级学院(系、部)学术委员会对本部门申报的重点实验室项目进行审查、评议,论证后向学校推荐。科研处对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等进行初审。
学校专家组听取申报重点实验室项目负责人的汇报,对申报的重点实验室项目进行评审,遴选出新立项建设的重点实验室。此次遴选校级重点实验室的数量原则上为3-5项。
汇报的主要内容围绕重点实验室的科学研究能力和水平、队伍建设、乐动网页版登录入口、学术交流、研究条件与环境、管理水平等方面,汇报采用PPT形式,时间控制在8-10分钟。
五、需提交的材料和时间
申请校级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需提交的材料:校级重点实验室申请书、佐证材料,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申报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通过协同的方式)请于2012年11月7日前报送到科研处。
联系人:孙育华(内线电话:8485)
王云龙(内线电话:8639)
附件:
1.黑龙江工程学院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2.黑龙江工程学院校级重点实验室申请书
3.校级重点实验室申报遴选日程安排
科研处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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