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报工作的通知》(黑教高处函[2013]9号)文件精神,今年的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推荐工作已经开始。请各院(系、部)根据师资队伍建设、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认真做好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人选的选拔和推荐工作。
一、推荐名额
各部门原则上限报1人,学校将统筹考虑各部门推荐情况,确定推荐人选,报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二、选派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身体健康。
2.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承担两门或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任务,教学科研能力突出,学术水平高,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二)具体条件
1.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教师,条件可适当放宽到45岁以下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和40岁以下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校级学科带头人、后备带头人、学术骨干和重点学科的中青年教师可优先选派。
2.曾主持(或主要参与者)厅局级及以上课题研究。
三、有关要求
1.为提高录取率,申请人应与申报学校和导师先进行沟通,并填写《黑龙江工程学院教师做国内(外)访问学者申请表》(附件1),于4月10日下午4:00前报到人事劳资处。
2.被学校确定为推荐人选的教师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附件2,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
3.关于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的高等学校、专业、导师及课题目录等具体事项,申报人可登陆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站查询(网址:http://train.whu.edu.cn/News/xzxmzy/160436795.asp),并直接与各接受学校职能部门联系。
4.各部门应根据《黑龙江工程学院选派国内(外)访问学者的暂行规定》(黑工程人字[2011]13号)的具体要求,做好推荐人选的条件审核、访学期间的跟踪指导和访学结束的考核管理等工作。
5.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劳资处联系。
联系人: 周 楠 88028904
附件1:《黑龙江工程学院教师做国内(外)访问学者申请表》
附件2:《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附件3:《2013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请指南》
人事劳资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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