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工程学院文件资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的有关规定,为规范思政部教学档案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学档案的归档范围
教学档案一般包括教学文件档案、教务档案、教师业务档案、
学生学籍档案等。
(一)教学文件档案
1.上级文件
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指令性及指导性文件:有关教学管理的
文件、制度、办法、规定、条例、要求、通知、意见等。
2.学校部门有关文件
学校部门发的有关教学管理的文件材料:学校制定的各种教学管理制度、办法、规定、条例、通知、意见、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改革方案和总结等。
3.教务处下发的有关通知、规定、办法、意见等。
4.部门的教学规划、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报告、总结等
(二)教务档案
1.学期授课计划、教师教学笔记、教师手册。
2. 理论课教学任务书、实践课教学任务书、教学聘书。
3. 学期教学进程表、课程表 。
4. 教学计划变动审批材料、调代课申请及汇总表。
5. 考试安排表、考场情况记录表、考试成绩分析、考务工作有关统计总结材料。
6. 教学工作量统计、课时津贴发放等有关材料。
7. 教学检查材料、教学信息反馈材料、教学质量评价材料。
8. 试题库(试卷库)、题库建设有关材料。
9.课程建设规划、方案、申报、评估、考核有关材料。
10. 师资建设规划、计划、方案、培训、考核、总结材料。
11. 教学竞赛、评奖、评优有关材料。
12. 有关教学评估、评价、信息统计材料。
13. 教育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有关材料。
14. 教材建设材料、自编、主编教材样本,各类教材使用目录、推荐选购教材目录、教材订购计划。
15. 教学工作会议记录、教学座谈会记录。
16. 教学大事记、教学简报、信息、动态等。
17. 部门开展的教学活动资料(文字、图片等)。
(三)教师业务档案
1. 教师自然情况。
2. 教师教学工作及教学质量评价情况。
3. 教师教研、科研工作情况。
4. 教师奖惩情况。
5. 教师进修培训学习情况。
6. 教师年度、学期考核情况。
二、教学档案的管理
1. 各教研室及相关部门要提高对教学档案管理工作意义和作用的认识,应有专任分管本单位的教学档案的建档、立卷和归档工作。
2. 从事教学档案管理的人员,应掌握国家有关档案管理工作的方针和政策,熟悉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总结经验,提高管理水平。要严格执行教学档案管理和使用制度,充分发挥教学档案的作用。
3. 建立健全档案管理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对符合归档范围的有关材料应及时、完整、系统地收集归档。每学期对本部门的教学档案进行分类、清理、归档。
4. 设立教学档案专柜。教学档案的保存年限按其档案材料的保存价值分永久保存、长期保存、临时保存三类。
确保保存期的一般原则为:
(1)凡是在教学过程、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等方面,具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教学档案,都应该永久保存。
(2)凡是在一定时期内具有利用价值的教学档案,都可长期保存。
(3)凡是在现阶段内具有利用价值的教学档案,可作临时保存。
(4)凡是介于两种保存期限之间的教学档案,其保存期限一律从长。
三、教学档案的使用
凡借阅教学档案中的有关材料,须填写借阅申请表,说明借阅理由和归还时间,经部门负责人审查同意后,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期归还,否则将追究借阅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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