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印发的《黑龙江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家听课制度》(黑高工委联字[2013]16号)精神,配合好专家入校听课工作,全面、客观、准确了解和掌握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教学情况,及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和指导教师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1、通过省思政课专家听课,及时发现我校思政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案,切实推动教师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2、通过省思政课专家听课,及时发现我校思政课教师中涌现出的优秀人才,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形成以点带面的良好氛围。
3、通过省思政课专家听课,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管理,进一步提高我校思政课教学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落实好黑龙江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家听课制度,协调、配合专家听课,思政部成立黑龙江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家听课协调小组。由孔超主任担任组长,李锦峰副主任担任副组长,成员为各教研室主任、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教研部办公室主任陈莉担任。协调小组负责与省委高校工委宣传部、省教育厅思政处协调、沟通有关思政课专家听课的组织安排工作,负责与学校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等有关部门协调、沟通,配合好专家入校听课工作。
三、听课对象
听课对象为我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课的所有专兼职任课教师(包括外聘教师)。
在每学期开学前或课程正式开课前一周,专家听课协调小组协调配合教务处将该学期思政课各门课程的教学安排(包括授课教师名单、联系方式、课程名称和授课内容、时间和地点、授课对象等)报省委高校工委宣传部、省教育厅。
四、听课管理
1、授课教师应积极配合省思政课专家听课,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听课人员听课。
2、授课教师在遇有省思政课专家听课时,应及时以适当方式通知专家听课协调小组。
3、对专家入校听课反映涉及到教学设施、教风、学风等方面的问题,专家听课协调小组应及时与学校相关部门沟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五、过程要求
1、省思政课专家来我校听课时,专家听课协调小组应派出专人协助专家完成听课工作并通报学校主管领导和学校相关部门,确保听课工作顺利进行。
2、省思政课专家课堂听课结束后,专家听课协调小组应邀请听课专家并组织相关教师召开听课信息反馈会,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3、信息反馈会结束后,针对专家提出意见和建议,专家听课协调小组应及时整理反馈意见报学校主管领导,并组织思政部相关教研室制定整改方案,进一步研讨教学内容,交流教学方法,改善教学效果,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对听课中发现的优秀人才,树立典型,宣传推广,重点培养。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
二〇一三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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