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度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学生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及有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4年度黑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高校学生工作)申报说明》,现将我校组织开展2014年度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学生工作)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4年度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学生工作),可以申报重点项目、面上项目、面上项目(辅导员专项)和指导项目。
二、申报条件
申报2014年度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学生工作)应符合《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规定,同时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高校学生工作专项限学校学生工作者(学校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学籍学历管理人员,学生处、团委、就业指导处、院系等部门学生工作人员)申报。其中,面上项目(辅导员专项)只限学校专职辅导员(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等)申报。
2.学校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遴选,在专项任务项目(高校学生工作)申报指标限度内进行推荐、申报。其中重点项目限报2项,面上项目限报4项(可自拟题目申报) ;面上项目(辅导员专项)限报6项,指导项目限报8项。
3.高校学生工作专项项目资助金额分别为:重点项目拟资助经费1万元,面上项目拟资助经费0.3万元,面上项目(辅导员专项)拟资助经费0.1万元,指导项目经费自筹。
4.申报项目指南中的重点项目、面上项目,不得更改项目名称,也可以自拟题目申报;面上项目(辅导员专项)和指导项目自拟题目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目前正在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前两名,不能申报。
(二)拖期2年以上的(含2年)的科研项目,项目组所有成员不得申报。
四、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采取网上在线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两种方式。申报人应到科研处申请账号后,登录http://61.167.33.11,进行网上在线申报,纸质材料由项目申报人负责填报。
(二)填写《黑龙江省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学生工作)申请书(见附件3),一式3份,申报材料均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
请各院(系、部)按申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项目,并对所申报的项目进行严格的审查,避免因在研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前2名)又作为新申报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前2名)而使所申报的项目被取消资格(省教育厅在研项目人员情况请到本部门科研负责人处查询)。
项目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由所在院(系、部)在2013年7月1日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杨泽运(内线电话:8448)
孙育华(内线电话:8485)
甘曦之(内线电话:8639)
附件:
2.2014年度黑龙江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学生工作专项)项目指南
3. 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学生工作)申请书
科研处
二O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